随着跨境贸易持续升温,海外二手汽车订单持续增长。二手汽车出口需办理出口许可证、规范申报、车辆资质核验,不少外贸企业因归类错误、证货不符、申报信息疏漏,出现通关受阻、行政处罚问题。
本期结合真实监管处罚案例,梳理二手汽车出口全流程合规要点,帮助企业规避通关风险,安全出海。
警示案例
A公司委托B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C海关申报出口国产某品牌的旧纯电动小型普通客车3台,商品编码为8703603300,货值约13万美元。
C海关查验发现,该批车辆实际为“插电式混合动力小型普通客车”,应归入商品编码8703602300,企业提供的出口许可证与车辆实际不符。
因A公司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统计和国家许可证件管理,上述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第二十四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,海关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》第十五条第一、第三项之规定,对其作出行政处罚。
二手汽车出口必备申报材料
企业向海关申报出口汽车时,应提交如下材料:
▲出口许可证:二手汽车出口也需按规定申领许可证,实行“一批一证”管理,有效期为6个月,有效期截止时间为当年12月31日。
▲基础单证:需提供进出口合同、发票、装箱单、提单、代理报关委托书等。
▲特殊单证:新能源汽车可能需提供MSDS(材料安全数据表)、UN38.3测试报告等,二手汽车需附车况检测报告、过户信息、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等。
出口许可证申领核心注意事项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三条规定:
实行许可证管理的限制出口货物,出口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(以下统称出口许可证管理部门)提出申请,出口许可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决定是否许可。
出口经营者凭出口许可证管理部门发放的出口许可证,向海关办理报关验放手续。
企业向出口许可证管理部门申领《出口许可证》时需具备如下条件:
▲开展汽车出口业务的企业需具备合法经营资格,二手汽车出口企业还需满足当地主管部门的准入标准,并经备案。
▲出口许可证申报信息须与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信息一致,注册登记日期、转移登记日期等应完整准确填报至许可证附表。
▲出口许可证的商品编码应与实际一致,不同的车辆类型、不同排气量、不同的发动机类型有不同的商品编码,申领时要按该车辆正确的商品编码进行填报。
二手汽车出口申报要注意的问题
通关申报7项必填要素,填报避坑要点:
1. 车辆品牌、型号;
2. 发动机类型(如柴油、汽油、电动机等);
3. 座位数;
4. 注明成套配件;
5. 是否中规车;
6. 新旧程度;
7. 电池容量。
▲尤其要注意商品编码、发动机类型、型号等要与出口许可证的内容保持一致,车辆识别代号(VIN码)需准确无误,注意字母“O”与数字“0”、字母“I”与数字“1”的区分,避免因字符混淆导致清关受阻。
申报不实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第二十四条规定:
进口货物的收货人、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,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。
出口二手汽车申报不如实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》第十五条规定,按具体情形给予处罚,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。
十类车辆禁止出口
1. 达到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》规定的报废标准的车辆以及距规定报废期限使用年限一年以内(含一年)的车辆;
2. 在抵押、质押期间或者处于海关监管期内的车辆;
3. 在监察机关、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、扣押期间的车辆;
4. 通过盗窃、抢劫、诈骗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得的车辆;
5. 机动车与机动车登记证书记载内容不一致的;
6. 走私、非法拼(组)装的车辆;
7. 车辆法定证明、凭证不全的车辆;
8. 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车辆;
9.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车辆;
10.其他法律法规禁止交易、出口的车辆。
海关提醒:企业开展二手汽车出口业务,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如实申报,并需要重点关注企业的资质合格、单证一致,出口许可证的信息须与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一致。
如不实申报将面临行政处罚。
来源:中国海关传媒、黄埔海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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