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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1月22日起,欧亚经济联盟对进口至亚美尼亚、白俄罗斯和吉尔吉斯斯坦的电动汽车给予关税豁免

2025年12月5日,欧亚经济委员会(EEC)理事会在莫斯科发布第111号官方决议,该决议将于2026年1月22日正式生效。

决议核心条款明确,2026年将对三个成员国开放电动汽车进口关税豁免配额:白俄罗斯共和国配额2万辆,亚美尼亚共和国与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配额各1.5万辆。适用车型为纯电动汽车及串联式混合动力汽车,对应欧亚经济联盟对外经济活动商品编码 8703800003、8703800005,决议同时修订《欧亚经济联盟对外经济活动商品目录》第 7.1.81 项,明确上述车型归类标准。

在适用主体与转让限制方面,享受关税豁免的车辆仅限三国公民、三国永久居留权人士及境内有住所的无国籍人士使用和处置,严禁转让给俄罗斯联邦、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公民、永久居留权人士或境内有住所的无国籍人士。此外,车辆进口需提交出口国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及价值证明文件,并符合相关条款要求,俄罗斯联邦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不适用本决议。

以下是欧亚经济委员会官方决议文件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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